内蒙古新闻网 --- 用药别跟广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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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别跟广告走
内蒙古新闻网 2006-04-25 10:10 

  我有位朋友,曾患轻度脑中风,经住院治疗后回家调养。他十分迷信广告,吃药跟着广告走,今天出个新产品,他就买来服用,明天又有新品问世,他也买来试用。结果,每月的退休金全都花在药费上,但病情不但不见好转,反而日益加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北京市发布的医药广告,只有0.87%符合广告法的要求;上海市统计2005年10-11月份的医药广告,违规率高达64%;天津市所刊播的医药广告,有95%擅自篡改“医药广告认证”审批的内容;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所刊播的医药广告有98%以上为虚假违法广告……这些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因此,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外,广大病患者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被虚假广告所忽悠。一是不要轻信什么“特效药”、“包治除根”等使用绝对用语的广告;二是不被利益诱惑所蒙蔽,“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多是让你掏钱购买的诱饵;三是有病最好经医生诊断确定病情或咨询药师,有的放矢,对症服药,不要盲目跟着广告服药;四是对所购药物要仔细辨清批准文号、有效期,并应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特别要了解禁忌和不良反应,保证用药安全有效。□韩德承

关闭窗口 』  来源:北方家庭报  作者:韩德承   编辑: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