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将一项项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写入政府的重要文件。
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临河区在致力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精力、精心谋划解决民生问题,让广大群众尽可能多地享受到发展成果。
11月16日,当记者在临河区医保中心见到正在为逸夫学校初三学生沈玥治病办理借款手续的沈玥的姑夫徐向忠时,徐向忠激动地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真是好!这要感谢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关怀,是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解决了沈玥看病的问题。 ”家住东环办的沈玥是临河区逸夫学校初三级学生,由于患“右枕叶占位脑质瘤”,于9月30日入住市医院治疗,临河区医保中心的负责人从报纸上看到这条消息后,立即派干部与沈玥的父母取得联系,到医院看望。医保中心考虑到沈玥家生活困难,便为沈玥治病预支了两万元钱,如继续发生费用,医保中心将继续给予借款。沈玥所得到的实惠是临河区实施民生工程的一个缩影。去年,临河区作为巴彦淖尔市首批医保试点,率先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临河区委、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组织财政、卫生、劳动、社保、医保、民政、残联、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立刻开展前期调研测算,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临河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将城镇居民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并于200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9月1日正式实施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
临河区是自治区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旗县区之一。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临河区成立了由政府区长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各镇、办事处有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同时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切实做到了家喻户晓,充分调动起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据临河区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凡临河区范围内的中小学生、幼儿园的幼儿及其他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具有临河区户口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普通学生个人缴费40元,中央政府补贴40元,自治区政府补贴20元,市政府补贴10元,区政府补贴10元。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封顶3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封顶10万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自2007年9月1日运行以来,共有66724人参保,受益人达到2990多人,医保累计支付274.53万元,切实为学生家长减轻了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