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社会环境条件及评价
(一)行业发展现状(基本情况)
扎赉特旗位于兴安盟北部,地处大兴安岭中段南麓山地向平原过渡地带。地理坐标为东经121°17′09″—123°39′27″,北纬46°04′05″—47°20′52″。土地总面积为1673万亩。全旗地势自西北向东倾斜。西北部为低山高丘,中部为丘陵漫岗。东南部为坡状冲积平原,土壤总的状况是缺少氮,有机质含量不均衡,北高南低,变化幅度较大,气候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湿润度在0.39~0.58之间,属半干旱地区,年均气温3.1℃,≧10℃年均积温为2527~2786℃,境内河流属嫩江水系,主要河流有绰尔河、罕达罕河和二龙涛河。
全旗行政区划3个苏木,8个乡,8个镇,1个地方国营种畜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自国家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实施以来,全旗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带领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地造林、治沙,改善生态环境。几年来,累计造林101万亩,营林生产区已形成一定规模。林业用地面积455.9万亩。其中:有林地332.0万亩,疏林地1.8万亩,灌木林地23.1万亩,未成林地22.8万亩,宜林地75.5万亩,苗圃地0.7万亩。全旗森林覆盖率为24%。一定程度上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
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我旗森林资源分布不平衡,多集中在西北部,且森林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脆弱,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仍很严重。旱涝、冰雹、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状况“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同时,部分地区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对林业的威胁仍不容忽视。林业产业规模小,发展滞后,科技含量低,结构不合理,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林业发展任重而道远。为了把我旗生态建设和农牧民增收结合起来,使其更加符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
1、政策保障
当前,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加快林业的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了一大批区内外投资造林者,这些举措有力地支持了我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2、技术保障
我旗资源丰富,土壤肥沃,有丰富的水资源,各乡镇苏木场都有4—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超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而且有先进的生产工具、发达的交通工具、现代的信息网络,有能力承担各项生态建设工程。是加快我旗林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三) 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1、观念:阻碍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观念落后,思想保守。因为林业短期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所以只顾眼前,广种薄收,超载放牧,对林业的某些优惠政策持怀疑、观望态度,敷衍造林,导致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高,极大地影响了林业发展的进度。
2、经济:我旗的林业经济比较落后,制约着我旗林业的发展。没有经济的支持和优惠的政策扶持,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就会举步维艰。
3、管理:经过近几年的生态保护,项目区的植被恢复明显,一些农牧民在项目区偷牧、夜牧,使生态建设成果遭受破坏。
4、产业:林业产业开发利用比较滞后,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资金短缺,产业拉动十分有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两级《决定》精神,坚持需求导向,生态优先,生态和产业相互促进,加快培育公益林,大力发展商品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我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战略方针
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林种、树种,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对每个造林小班地块的林种、树种配置、造林密度、整地方式、苗木、抚育管护措施等做出科学设计,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采用适宜的造林模式,切实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治理与保护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投资投劳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
(三)战略布局
以重大工程建设为主体,以全民义务植树和各种社会造林为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治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合理布局林业生产力。
按照先陡后缓,突出重点、秩序渐进的要求,对坡耕地和严重沙化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在立地条件良好的山区、丘陵区、平原区规划建设一批以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对流动、半流动沙丘通过保护现有植被、植树种草等综合措施,有效遏制风沙危害;对沙化土地,本着改良利用的原则发展生态效益好、经济价值高的用材林和灌木林,提高沙区产业化水平。封山育林要以乡镇(苏木)为单位,打破村屯界限,按流域进行封育。在建设中以草、灌、乔相配置,带、网、片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四)战略目标
全面贯彻两级《决定》精神,坚持“林业再造兴安”的宏伟目标,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封山育林工程等,从今年起到2010年每年以40万亩的速度递增,届时,使全旗的森林覆盖率达到36.6%,提前10年完成林业再造兴安的宏伟目标。全旗水土流失的危害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三、产业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含项目支撑)
(一)产业发展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兴安盟委盟行署关于推进林业产业化的意见》,把发展林业事业做为振兴地方经济的切入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改革的观念去解决林业产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无论采取什么形式和办法,只要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就支持、就提倡、就推广。另外,发展林业产业特别要注意研究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发展不砍树的林业产业,做到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药则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把林业事业办得效益显著而又多姿多彩。
(二)战略重点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不断调整和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快速发展高产、优质、特效林业。特别要加快商品林基地开发,提高木材产量、质量和缩短木材生产周期,发展木材生产、木工浆造纸,人造板和家具制造等项目,提高木材利用率,延长产业链。大力扶持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充分发挥林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绿色产品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建立以国有林场和乡镇企业牵头的绿色食品加工厂,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加强旅游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把旅游业培植成我旗林业的支柱产业。
充分完善林业产业的组织形式,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模式,发展定单林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发展,在贷款上优先倾斜。
四、实现战略目标的主要任务和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办法及对策
(一)实现战略目标的主要任务
每年完成退耕造林14.5万亩,荒山造林8万亩,封山育林14.5万亩,“三北四期”防护林3万亩,到2010年,共完成200万亩(含速生丰产林55万亩)的造林任务。
(二)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1、大宣传,大发动。
要长期地、不间断地、多形式地开展林业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对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全社会建设林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层层落实责任状
各级党政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之间都要层层签订林业发展的责任状,成绩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严格的通报和奖惩制度。
3、加大科教兴林的力度
实施人才兴林战略,加强关键技术的攻关,重点解决抗旱造林、林木良种选育、干旱地区植被恢复、防沙治沙、森林防火、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等。
4、坚持依法治林
搞好林业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大资源保护力度,维护生态安全。
5、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招商引资
加快林业产权制度、分类经营、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步伐,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定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优惠政策。
(三)对策
1、提高科技含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为确保生态工程的建设质量,聘请有资质的林勘二院或盟林研所作为我们的技术依托单位。林业局派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进行科学指导,因地制宜地选择既能绿起来又能富起来的造林树种,对每一个工程地块逐一造册,规划上图,进行实地勘测设计,编写规划设计说明书,并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林业局保证良种壮苗的供给。另外,严把整地、栽植、浇水、管护关,保证运输过程中苗木不离水,造林结束后,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实行“责任跟踪追究制度”,深入农户、山头、地块逐块验收,逐户登记,建立档案。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生态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本身的质量和效益,所以要真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公示制、合同制等制度。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和执行,不能流于形式。
3、合理布局,加强建设成果的管护。
往各乡镇苏木(场)分解任务时,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向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区进行倾斜。在牧区的项目区要搞季节性休牧,有条件的地区要实行禁牧,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的项目区必须实行禁牧。
4、创新机制
走适度规模和合作造林的道路。提倡以国有林场、乡村林场为依托,向周围辐射,采取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合作造林,并在资金、物资上给予优先扶持。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
该项目五年总投资28025万元,其中:退耕地造林72.5万亩,需投资13050万元;荒山造林40万亩,需投资7200万元;封山育林72.5万亩,需投资5075万元。“三北四期”防护林15万亩,需投资2700万元。
概算依据:人工造林180元/亩,封山育林70元/亩。
(二)资金来源
总投资2802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3800万元,地方自筹4225万元(退耕还林种苗补助50元/亩,退耕地补助160元/亩,封山育林补助70元/亩,“三北四期”防护林补助100元/亩)。
六、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全旗将新增林地面积200万亩,可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增强水源涵养、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等生态作用,保护农牧业增产丰收,对于改善全旗人民生存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大意义。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并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牧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从而加快经济发展速度。
(三)经济效益
37.5万亩山杏,每亩收入按80元,可收入3000万元;20万亩柠条,每亩收入按100元,可收入2000万元;70万亩杨树(148株/亩)按年生长量0.006立方米/株,每立方米木材400元计算,每年可收入24864万元,每年总收入为29864万元。还有不可预算的林副产品收入。封山育林不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总之,该项目完成后,在生态脆弱地区形成较好的生态系统,使我旗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