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群众的信访诉求,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从7月25日开始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以旗委书记、旗长带头,其他旗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接访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从7月份至11月份,每月的25日为旗委书记刘振财同志接待日;从8月份至11月份,每月的15日为旗长王旺盛同志接待日;每个工作日由一名旗级领导具体接待。
二、接访地点:旗委书记接待地点在旗委常委会议室。
旗长接待地点在旗政府四楼会议室。
其他旗级领导按旗委安排到信访局接访。
每日接访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具体要求:
1、如有上访诉求的群众请于书记接待日的前三天到信访局登记预约,如有群体性上访请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上访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要求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4、信访人应自觉遵守接待场所的公共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编号顺序候访。
5、凡交由乡镇或部门正在办理的信访问题,信访人不得重复上访。
四、本通告自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起施行。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另行通知。
扎旗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