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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二)
内蒙古新闻网 2005-12-23 15:46 


  一、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参加工伤保险。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说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五、基本养老保险适用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

  六、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

  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参统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比例为:国有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按工资总额的8%计征。私营企业及个体户征缴比例为: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10%,职工个人按工资总额的8%计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统—为缴费基数的11%。

  七、领取了一次性就业安置费的职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下岗出中心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或下岗出中心后,必须及时到社会保险局办理续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只要按规定续保,1992年以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如果终止缴费,并且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只能等到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办理续保手续时须携带:①本人辞职分流(买断工龄)合同书或协议书;②本人身份证;③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1、199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月基本养老保险仍按原方法计算,并享受正常调整待遇。

  2、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月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3、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职工,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

  九、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可减免哪些税费

  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均可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十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额度与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两万元左右,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可减免哪些税费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十三、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现有的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可减免哪些税费

  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现有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十四、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十五、对新办的商贸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十六、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保补贴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

  凡在2005年底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都可享受三年时间的政策优惠。

  十七、职业介绍中心的主要服务项目和内容

  1、为求职者介绍用人单位;

  2、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求职者;

  3、开展职业指导、咨询服务;

  4、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6、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7、具备相应资格的,从事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中介服务;

  8、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十八、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聘或参加洽谈交流活动的程序

  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或参加洽谈交流活动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招工简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填写《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职业介绍机构负责公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洽谈交流活动,提供现场服务,根据用工条件推荐介绍求职者。

  十九、招用人员简章的内容

  招用人员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录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

  二十、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二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

  二十一、现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国家机关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无固定工资额的缴费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十二、怎样进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

    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功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应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领取《失业证》,凭证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就业手续。

  二十三、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我区发放标准是:失业保险金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二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三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四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五年不足十年的,第五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一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十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十年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增发20%。夫妻双方同时失业的,失业保险在前款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发8%。

  二十四、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具体程序

  1、职工失业后,城镇企事业单位应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7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书面报告,同时报送失业人员名单以及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城镇企事业单位的申领报告、失业人员名单及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后,应及时对其享受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审核合格后,应在5日内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职工失业后,应到当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4、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出该期限不足三个月的,按延期时间减发失业保险金,超出规定期限三个月以上按自愿放弃失业保险待遇处理。

  5、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⑴在当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的失业登记证明和求职登记证明;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一寸照片四张;

  ⑶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十五、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需提交材料

  1、正常退休:《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职工档案、身份证、一寸彩照2张;

  2、提前退休:

  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证明材料、《企业职工特殊工种认定表》、《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职工档案、身份证、一寸彩照2张;

  ⑵因病提前退休:医院证明材料、《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劳动能力鉴定表》、职工档案、身份证、一寸彩照2张。

  二十六、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市直范围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含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十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程序

  用人单位应向社保局提出参保申请,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编制卡,企业提供养老保险登记证件、上年度工资报表和上月工资表,退休人员审批手续,参保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填报医疗保险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二十八、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6%缴纳;职工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为基数,按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费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为扣缴。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报登记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九、参保职工如何就医、购药

  参保职工因病就医需携带本人《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处方本》、《医疗保险病历本》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参保职工到定点药店购药需持上述证件外必须有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专用处方,否则不予报销。

  三十、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⑴当事人的权利

  ①申请调解的权利;②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后,另一方当事人有同意或拒绝参加调解的权利;③申请调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回避的权利;④有权与另一方当事人自行和解;⑤有权参加调解会议,陈述自己的请求和理由,提供证据,并与双方当事人争辩;⑥有权接受或拒绝调解意见,即使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仍有反悔的权利;⑦有权不经调解而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⑵当事人的义务

  ①按时参加调解活动;②如实陈述事实;③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④不得激化矛盾;⑤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三十一、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⑴申请;⑵受理;⑶调查;⑷调解;⑸调解协议的执行与申诉。

关闭窗口 』  来源:二连浩特市委宣传部    编辑:漪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