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 | | | | 内蒙古新闻网 2004-04-0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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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前身为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隶属于鄂尔多斯市文化局。2002年12月12日,经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鄂机编发(2002)83号批复,成立了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为相当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1正),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工作职责
(一)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和印刷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稽查方案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和印刷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及守法、懂法的觉悟。
(三)依法对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和印刷业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受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和印刷业经营活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非法经营活动涉及的工具、设备及非法物品等证据依法先行登记保存,经文化、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对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五)依法保护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和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
(六)总结交流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和印刷业市场稽查工作经验,并向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七)做好与其他执法管理部门的联系、协调、衔接工作。
(八)承办市文化、新闻出版(出版)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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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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