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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首府社会救助工作使群众受惠范围不断扩大
呼和浩特新闻网 2008-11-19 16:13 

       家住和林县城关镇的张美荣夫妻双双下岗,从2002年开始享受低保,去年58岁的张美荣不幸又患上癌症,看病花了不少钱。居委会了解到她的情况后,给她申请提高了低保保障标准,同时又为她办理了医疗救助手续,这一切犹如雪中送炭,使张美荣激动不已。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救助受惠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像张美荣这样的低保户可以得到救助,还有五保对象、孤寡老人等,他们都是社会救助的受益人。
  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关注民生问题,目前,我市的改善民生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正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进。
  2002年1月,市政府颁布实施《呼和浩特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之后相继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等14项城乡社会救助政策,2007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若干意见》,我市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体系逐步健全,已经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为基础,以城乡医疗、教育、取暖、廉租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全方位救助体系。
  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据了解,我市从1997年开展城市低保工作以来,保障标准由1997年的100元/月·人提高到2008年的260元/月·人,增长了160元;保障人数由5496人增加到2008年10月的71065人,增长了12.9倍;月人均补助水平由56.1元提高到175.17元,增长了3.12倍;年支出保障金由1997年的369.9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9200.4万元,增长了25倍;救助范围由过去的以“三无对象”为主逐步扩大到覆盖下岗、失业、退休等困难群众,保障人数占非农业人口的6.95%,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005年,我市在自治区率先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4年来,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200元,保障人数由13015人增加到2008年的75438人,年人均补助水平由433元增加到815元,年支出保障金由564万元增加到6152万元,增长了11倍。保障人数占农业人口的6.6%,较好地保障了我市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的同时,我市实施分类救助、按标施保,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发放了低保证,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计14.5万人。
  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77岁的老复员军人高富才是和林县新店子敬老院的院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老人高兴地说:“我是一个五保户,无儿无女,入住敬老院多年,衣食无忧。有党和政府的照顾,我们享福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高度重视敬老院的改扩建工程。投资40万元对新店子敬老院进行了扩建和维修,现在敬老院有娱乐活动室、洗浴室、医务室、食堂,房间内有彩电、冰箱、洗衣机等生活用品,敬老院制度健全,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是五保老人颐养天年的好场所。
  目前,我市共有五保对象7465人,集中供养标准由1200元/年·人提高到150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由800元/年·人提高到1200元/年·人。全市现有敬老院36所,集中供养率由2006年的6%提高到目前的36%,增加了30个百分点,供养资金由乡镇统筹转变为各级财政支出,有效地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专项救助工作逐步推开
  自2005年我市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以来,全市共救助困难群众13967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708万元。200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度的意见,新的医疗救助政策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让困难群众有病敢看病、能看病、看得起病。
  教育救助工作方面,从2005年开始对低保家庭中当年考上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学生给予2000元的入学补助,同时对往届贫困大学生本人给予全额低保救助,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在开展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贴工作中,我市从2004年开始对市四区的城市低保家庭分平房、楼房给予补贴,5年来共为75447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资金5296万元。
  在廉租住房补贴工作中,我市从2004年开始对市四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给予廉租住房补贴。2004年至2008年共为2004户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818万元。2007年在玉泉区、回民区分别筹建100套廉租房,解决了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同时,临时救助工作缓解了低保家庭的生活困难,我市在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基础上,针对物价上涨或低保家庭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2007年由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2007年至2008年分5次为低保对象发放临时性补贴2122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因物价上涨对低保家庭生活造成的困难。 
关闭窗口 』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作者:杨艾青   编辑: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