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统一安排全区各项人事考试工作。
二、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接到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通知后应迅速下发传达,并根据考试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的报名工作。
三、应试人员须按照《人事考试报考手册》认真填涂《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持主管部门证明、带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四、应试人员应根据考试通知要求,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的应试人员的《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的收集、审查、整理、阅读工作,并按照考试文件规定的时限通过计算机网络将应试人员的报考基本信息传送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报名经确定后,各地区人事考试中心不得办理更改报考级别、语种或专业,也不予办理退考、退费手续。确因特殊情况在试卷允许范围内可以重新办理补报名。
主管单位:自治区人事厅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