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 >>其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www.nmgnews.com.cn   2003-09-24 18:16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工作程序: 
  
  1.技术合同签订当事人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材料附件。 
  
  2.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3.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说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 
  
  4.对不符合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预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提交材料清单:技术合同及相关附件 
  
  业务主管: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留言网友留言时间联系方式

我要评论

  编辑:王彤
 社会:/图片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内蒙古新闻网总编室 电话:0471--6946362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