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厅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 工作。
3.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4.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征收;负责公路建设市场、运输市场、客运出租汽车、汽车 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6.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运输行业管理;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 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7.制订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 和职业技术教育。
8.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交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