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自治区扶贫开发的政策、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和有关扶贫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3.制订自治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和自治区级贫困县的扶持标准。
4.负责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
5.制订自治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6.承办国务院扶贫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