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为厅级建制,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全区档案工作;
(二)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各盟市和自治区党政群机关、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县处级以上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和非国有经济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
(四)负责全区档案教育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承担档案资料(包括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承担乌兰夫革命史料的征集、编纂工作;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乌兰夫研究工作;
(七)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