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的迫切要求,内蒙古师范大学于1997年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学生工作处。中心自成立以来,本着“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热诚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宗旨,为学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指导和服务。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建设已初具规模,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热情优质的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建设一流的指导中心是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是我们的工作原则,在迎接知识经济和信息革命的进程中,我们将竭诚为学生就业服务,为单位选才分忧。
衷心期待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参与和支持。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并向用人单位发布。
2、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向毕业生公布。
3、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就业指导、组织面向校内学生的职业教育,开展职业心理咨询与辅导。
4、邀请用人单位来我校招聘毕业生,组织校内就业洽谈会,并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就业市场。
5、办理毕业生推荐、签约手续。
6、制订年度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7、毕业生档案发送与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管理和其就业推荐工作。
8、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9、组织全校性的毕业生跟踪调查,撰写调查报告与总结,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开展就业形势分析、就业工作研究。
10、开展面向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11、组织开展校内学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
12、完成学校及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汪立群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就业指导中心的各项工作,具体侧重于:
1. 起草和制订有关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
2. 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和组织就业指导讲座;
3. 编辑就业指导报刊、资料;
4. 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
5. 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工作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