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录取,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指导、派遣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招生方案、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
2、根据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类别、分专业计划录取考生,开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遗留问题。
3、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
4、编制、管理毕业生就业方案,提出和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5、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和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等工作。
内设机构:
1、生办公室: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有关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学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自治区核准地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类别、分专业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支持地方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地其他工作。
2、就业办公室 负责毕业生教育、管理,开展就业指导和相关的服务工作;开展毕业生生源情况、思想状况、就业意向的调查与分析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推荐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实施及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派遣工作;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1、电话
处长办公室:0471-4301344
副处长办公室:0471-4309420
招生办公室:0471-4314078 4311359
传真: 0471-4314078
就业办公室:0471-4301339 4300730
传真:0471-4301339
2 、电子邮箱
处长信箱:jyzdzx@yahoo.com.cn
就业办公室信箱:zjc1339@126.com
招生办公室信箱:
nnd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