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的决定内党发[2003]20号(2003年11月2日)
加快文化发展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下游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生产力已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文化的力量,已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统一起来,明确了发展先进文化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面对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我们只有加快文化发展,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精神文化需要,进一步激发全区各族人民“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人的素质不断提高和全面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文化发展,努力建设民族文化大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为核心,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建设民族文化大区。
2、基本原则。
——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相促进。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既要依靠经济建设的支撑加快文化发展,又要通过文化发展推动经济建设。
——继承借鉴和改革创新相结合。继承发扬民族的优秀文化,广泛吸收和借鉴外来优秀文化,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协调。在积极推进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以新的体制和机制为推动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成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的重要支撑点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要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既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发展规律,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配套。加强政府对文化发展的宏观管理,保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二、加快文化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总体目标
3、工作方针。
——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突出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推动先进文化发展中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明需求,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用先进文化牢牢占领思想阵地,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增强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紧密结合内蒙古的实际,培育和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创业、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以新的精神岁月推进内蒙古的新发展。在全区广泛开展“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想教育活动,把弘扬民族精神落实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把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自治区的《实施意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创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4、总体目标。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文化体制,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持续较快发展,人均主要文化发展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文化发展走进全国前列,基本建设民族优秀文化和时代精神相结合、展示草原文化特色的民族文化大区。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建设和完善不同层次,具有文化生产、文化服务、文化展示、文化交流等多种功能的文化设施,繁荣文化艺术,创造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精品,打造一批名优文化品牌,文化产品生产的整体实力和成果进入全国前列。
——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构建以文化旅游、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博会展等文化产业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形成面向群众、面向市场,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文化发展布局结构优化。根据我区文化的民族、区域特点,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各具特色、丰富多样的文化发展格局。
——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化生产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基本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三、全面发展文化事业
5、加强优秀精神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创作生产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文化精品。建立包括组织协调机制、创作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市场营销机制、人才保障机制在内的文化精品生产保障体系,打造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品牌作品、品牌活动、品牌团体和品牌文化人。认真抓好“五个一工程”、文学创作索龙嘎奖、艺术创作萨日娜奖、内蒙古好新闻奖、宣传内蒙古优胜奖等评奖活动。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积极评价和宣传我区文化精品。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对文化产品的设计、生产、传播、营销进行改造和提升。加强创作基地建设,把我区建成国内外有影响的蒙古族和“三少民族”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的重要基地。
6、加强文化阵地建设。集中力量办好自治区、盟市两级党报、党刊、电台和电视台,发挥其在社会舆论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实施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扩大广播电视的覆盖率。加强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改造,完善文化生产和传播功能。在大中城市高标准建设一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时代特征和较高审美价值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力争到“十五”末基本实现苏木乡镇文化站,有条件的嘎查村有文化室。完善城市社区现有文化设施功能,新规划的社区都要有配套的文化设施。加强互联网的建设和管理,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7、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实施“彩虹文化计划”、“边疆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农村牧区电视2131工程”和“草原书屋工程”等,全面提高群众文化活动水平。继续抓紧乌兰牧骑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和军营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基层文化的形式和内容,促进城乡文明程度的提高。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服务。启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推动基层文化活动创新。
8、活跃文化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强文化理论建设,在继承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强化文化理论创新,建立和完善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文化研究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和文化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重点文化研究项目基地和民族文化信息库。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努力把我区建成国内外知名的草原文化、草原文明和蒙古族文化研究中心。
9、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重大文化遗址保护工作,切实保护重要文物古迹和古代遗址。到2010年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在现有35处的基础上有较大增长,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现在的158处增加到300处左右,争取有1—2处文化遗产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搞好蒙古族、“三少民族”、古代北方民族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发掘、保护和研究工作。加强革命文物、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在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0、积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象。实施“走出去”文化发展战略,大力扶持我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业出口,扩大我区文化产品和文化人才的国际影响。加强对引进文化项目的管理,积极引进国外优秀健康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及高水平的文化人才。集中力量办好有较大影响的文化节庆活动,使之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载体。充分利用区外、国家和海外媒体及互联网宣传内蒙古,提高内蒙古的知名度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