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招商 >>招商服务
溴酸钾不能再用于面粉处理 国家部门下发相关通知
www.nmgnews.com.cn   2005-06-30 16:30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月21日联合发出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使用。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迅速通知辖区内的面粉生产企业,立即停止在面粉中使用溴酸钾,自2005年7月1日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溴酸钾生产食品。同时,各地质检部门要加强对2005年7月1日后生产的小麦粉和相关食品中溴酸钾的监督检查。  

留言网友留言时间联系方式

我要评论

来源: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编辑:杨永环
 社会:/图片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内蒙古新闻网总编室 电话:0471--6946362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