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日趋加深,生态道德问题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倡导生态道德,已成为很多国家解决生态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环保事业的实践证明,解决生态问题不仅要靠科技的、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还要靠道德的手段。我认为,深入推进当代中国的生态道德建设,应着力解决好三个重要问题,即以马克思主义的需求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刻把握人对自然的需要关系的基础上,选准生态道德建设的立足点;在科学认识发展、科技、消费与生态平衡的矛盾关系的基础上,把握生态道德建设的期望值;在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把握生态道德作用于生态问题的规律的基础上,掌握生态道德建设的科学方法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态道德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更好地发挥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作用。
立足点:人们合理节制自己对自然环境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和我国严峻的生态形势,人们在深刻反思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时,也从人与资源、人与环境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道德思考。毫无疑问,这是人类认识上的一次飞跃。那么,当代中国生态道德问题的实质是什么呢?就是人们应当如何运用科学理性和道德规范来指导、约束自己的需求,提升自身的文明水平,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这也是我们研究和推进生态道德建设的基本立足点。
人类对自然的依赖,从根本上说,是出于人类自身生存的需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需要理论科学地阐明了这一问题。他们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页)没有一定的物质条件的生产与再生产,就没有人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缺乏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与进步,人类就不能满足自身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实际入手,把需要区分为一般需要与高级需要、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现实需要与长远需要、个人需要与整体需要。人类这些需要的满足,绝对不是可以随心所欲或垂手可得的,在不同阶级、集团、个体之间,不同需要的背后隐藏着极其复杂的利益关系,因此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道德、习俗等手段进行必要的约束与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说到底还是人与人的关系,因而生态道德作用的对象不是“物”,而是“人”。只有解决好人与人的关系,才能解决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解决好节制人的过度需求的问题,才能解决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问题。
造成当前生态危机的原因,从根本上可以归结于人的欲望和行为的畸形发展。纵观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一些人由于受享乐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价值观的影响,沉溺于那些既无益于身心健康,也无益于自然生态平衡的“享受性”生活方式不能自拔。为此,他们暴殄天物,任意糟蹋自然资源。这种奢侈无度的生活方式对社会产生着不良的示范效应,加剧了人们急功近利的行为,使得生态危机日趋严重。
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满足物质享受,更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自然不仅是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而且是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甚至可以说是“人的无肌的身体”。因此,我们要善待自然,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自然。马克思说:“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页)这种直接统一的实现,虽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我们现在就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否则,人类将失去生存、发展的家园。
期望值:促进发展、科技、消费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这个发展过程的根本动因是人的需要的无限性与自然界满足人的需要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在当代社会,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发展与生态平衡、科技与生态平衡、消费与生态平衡之间的矛盾。因此,发挥生态道德的调节或抑制作用,促进发展、科技、消费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生,便成为生态道德建设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