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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沟通”使用说明
www.nmgnews.com.cn   2005-08-04 15:16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和谐沟通"栏目,是内蒙古新闻网利用网络媒体的互动性特点,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搭建的沟通、交流平台。通过这个栏目,群众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政府部门回答并解决群众的问题,实现政府与百姓之间的和谐沟通,共同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如果您是初次来到这个栏目,请按照如下的步骤操作。

    一、注册

    如果您还没有用户名,需要先进行注册。注册时,最好填写您的真实资料。

    二、登陆

    注册后,请用您注册的用户名登陆。如果您没有登陆,在留言时会提示您出错的信息。

    三、留言

    如果您有问题要提出,请先在的政府部门列表中找到您的问题所针对的部门,点击部门的名称就可以进入留言的页面。

    留言时,请您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有关部门为您解决问题时和您联系。如果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很可能导致您的问题不能被及时回复或解决。

    留言后,请您记好您的留言编好,以备日后查询回复结果。

    四、留言的处理程序

    当您留言后,你的留言并不能立刻反映到页面上,管理人员先要对您的留言进行分类,请您耐心等待。

    您的留言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为您解决问题或者做出答复。

    五、其他

    "和谐沟通"栏目上发表的问题在没有得到工作人员回复以前,均属于网民个人言论,"和谐沟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发言者因为个人言论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

    如果您对这个栏目还有什么问题,请通过页面下方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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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热线:0471-588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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