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了解到,目前内蒙古有656件有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生效判决没有执行,涉及金额1.25亿元。
据了解,自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精神,及时受理和解决了一大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债务人逃匿、相关财物被转移或者隐藏、部分执行人员认识不足以及行政干预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导致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并且较为突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厅、发改委、监察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成立自治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司法执行工作协调督查小组,对全区有关拖欠案件的司法执行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协调督查小组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借助各级人民政府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所建立的工作机制,依法加大有关拖欠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力度,根据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定程序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2006年底前将现存的有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执结案件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