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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劳动保障部门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
www.nmgnews.com.cn   2005-09-08 15:49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灵活就业,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毕业生就业培训、社会保险、见习制度、就业服务等方面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各项困难。

  据悉,为支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和灵活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托有条件的高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方面的培训,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要求,为准备到基层创业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免征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规范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行为,督促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依法与聘用毕业生签订并全面履行 劳动合同,根据企业工资制度和所在岗位经予合理的工作报酬。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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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晨报  作者:雪竹   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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