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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确保科技事业优先发展新政策
www.nmgnews.com.cn   2005-09-29 14:55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9月23日,记者从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期连续发布了《关于实施技术跨越战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科技强区纲要》,要求把科学技术放在全区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构建创新型内蒙古。   

  按照3个文件的要求,内蒙古将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机制,确保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增长幅度每年以高于年度财政收入增长幅度3%至5%的幅度增长。同时,各级政府将引导企业在科技投入中发挥主体作用,各类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要足额提取,大中型企业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5%,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提取技术开发经费低于规定比例的,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政府拨款。

  据了解,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等措施,到2010年,内蒙古将把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的排位稳定在全国前20位以内,经济增长方式初步转向创新驱动型,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5%,自主技术在主导产品中的比重持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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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周秀芳   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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