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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也应“绿色销毁”
www.nmgnews.com.cn   2005-10-25 09:46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据报载,福建工商系统在全省统一销毁280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产品,一改往日那种浇上汽油一烧了之的做法,而是实行“绿色销毁”,将假劣香烟、盗版书籍送到纸厂打浆,将化验合格的冒牌酒送到调味厂做原料,将无回收价值的伪劣产品碾碎深埋等。

  一个时期以来,焚烧假货的做法,在许多地方都颇为盛行。似乎假货就非得一烧了之,似乎假货真的就一无是处了。

  其实,生产假冒伪劣品同样是消耗了资源,诸如棉麻化纤制品、纸制品、塑料橡胶制品、金属和木制品等等,完全能够回收利用,将它们全部烧毁,至少也是一种浪费,而且对环境也造成污染。而如果像福建省那样采取“绿色销毁”,既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又可回收再利用资源,岂不是一举两得!

  建议打假执法部门在处理假冒伪劣产品时能“绿色销毁”,使之能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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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申建军   编辑:赵翰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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