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10月25日制定五项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传入传出。
这五项措施一是成立了以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为组长的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加大对入境货物、车辆、旅客携带物、邮寄物的查验,严禁有禽流感疫区的禽鸟及其产品入境 。对来自疫区的集装箱等所有运输工具实施预防性消毒处理。三是做好卫生检疫、口岸查验、防疫消毒、医学检查、临时隔离、销毁处理等防控禽流感的设备和物资储备。四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禽流感疫情进出境检验检疫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开展了禽流感有关防控知识的培训,组织了防控禽流感疫情的演习,一旦发生疫情, 做到“快反应、严处理” ,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五是对自治区范围内有资格出口禽类的饲养场,切实做到全封闭管理,杜绝野禽飞入,确保这些饲养场不发生禽流感疫情。对加工出口禽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检验检疫部门派驻兽医对其屠宰、加工、包装、装运等各个环节实施监管,保证出口的禽类产品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