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法制 >>举案说法
精神病人跳桥摔成重伤 家属向医院讨说法
www.nmgnews.com.cn   2005-10-28 11:47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躺在病床上的跳桥女 

  在内蒙古医院的第十三病房里,被纱布绑缚着的徐英(化名)无助地躺着。当别人问话时,她只能瞪着眼睛,尽管她一再努力,一再挣扎,却始终说不出话来。

  ★跳桥摔成重伤

  徐英,女,30岁左右,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因患有精神疾病在内蒙古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

  8月8日,徐英早上离院外出,于当日中午12时许从呼市鼓楼立交桥上跳下摔成重伤,目前住在内蒙古医院接受治疗。

  ★家属:

  医院应负全责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徐英的妹妹徐凤(化名)前去内蒙古医院看望徐英,当时她正在看报纸,见有人进来,她瞪着眼睛似乎想说什么,可始终没说出来。当记者问她病情是否好转,她还是无语。徐凤说:“姐姐自从摔伤后,就不能说话了。”

  据徐凤讲,徐英自从摔伤到现在,接受治疗已经花了7万余元,其中4.5万是内蒙古第三医院支付的。现在姐姐还没有康复,家里也没钱了,三医院又终止了垫付医疗费。她想把姐姐转回到三医院,可三医院不肯接受。院方表示如果把人强行送去,他们会通过警方来解决此事。“我姐姐是在我姐夫出去买饭时出走的,三医院应该负全责。”徐凤说。

  ★医院:走法律程序解决

  随后,记者采访了内蒙古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主任于东升,据他讲,当时徐英是在其监护人(徐英的丈夫)管理下,私自外出后导致摔伤的,医院本不该承担任何责任,但事发后,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决定为其垫付部分医疗费。从事发到今天,医院已为患者支付了4.5万元,今后对方的任何费用医院将拒绝支付。

  至于三医院为何不肯接受徐英入院治疗,于东升主任的解释是:第一,徐英目前是一名骨科患者,而医院主治的是精神类疾病;第二,如果徐英坚持要住进医院治疗,就得先办理正规的住院手续,有了住院手续,医院自然会让其住院。

  最后,于主任说:“我们建议患者家属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院也会遵照法院的判决行事,法院说我院该承担多少责任,我院就会承担多少责任。”

留言网友留言时间联系方式

我要评论

来源:内蒙古晨报  作者:郭静 万海飞/摄   编辑:赵翰栋
 社会:/图片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内蒙古新闻网总编室 电话:0471--6946362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