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办法》等法规,完成了会议各项议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继生主持会议,副主任周维德、王凤岐、陈瑞清、张国民、胡忠、哈斯巴根和秘书长及委员共47人出席。自治区副主席岳福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