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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6月底前年产1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关闭
www.nmgnews.com.cn   2006-01-06 10:34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记者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了解到,2005年以来,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列举的15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了认真排查,将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煤矿划分为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整合技改三类。

  目前,自治区政府陆续公告了6批小煤矿关闭名单,全区关闭小煤矿数量已经达到了486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实施方案》,自治区政府将3年整顿关闭小煤矿任务压缩到1年半完成,2005年到2006年6月底要关闭小煤矿810处,届时全区地方煤矿数量将由2005年初的1310处下降至500处以内,关井率为62%,年产1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将全部被关闭。据了解,我区是近年来我国煤炭产量增长最快的省区,目前是全国第二大煤炭生产和输出区,2005年预计产煤2. 4亿吨,煤炭安全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约为0. 5,好于全国平均水平。此次大规模关闭和整合技改,内蒙古地方煤炭总产量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但是开采规模、工艺水平、资源利用率将大幅度提升,整顿关闭将缩减产量约3000万吨,整合技改将提升产能3000万吨,保留煤矿的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安全水平可望达到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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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新报  作者:田凤元   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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