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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制定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www.nmgnews.com.cn   2006-01-09 09:27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2005年,内蒙古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方针,制定实施相应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我区高校毕业生总量由1999年的1.07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4.08万人。目前,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一定困难,而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人才匮乏,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过程中,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地规范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行为,督促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依法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高校毕业生开设专门窗口,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免费召开专场招聘洽谈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为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工作,特别要为那些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特别重视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并且这两类家庭的大学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并且将见习与就业培训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或动员社会培训机构,加强对高校学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自愿到基层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与此同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社会保险服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社会保险申报登记、缴费等方面为毕业生提供方便,确保他们在基层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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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张瑞霞   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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