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劳动力外出就业人员达到183.6万人,其中,跨省90.7万人,外出前经过培训的45.2万人。
引导和鼓励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快脱贫致富,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内蒙古发展劳务经济的一项战略举措。大批农牧民走出家门,既开阔了眼界,转变了观念,又了解了市场,提高了技能;既缓解了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又拓宽了农牧民的增收渠道。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农民曹利,1990年来到呼和浩特市打工,经过10年的艰苦努力,有了自己的经济基础。2000年,曹利返乡后投资1200多万元建起了供热公司,搞起了房地产开发,安置当地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富余劳动力450多人。兴和县目前返乡创业人员已达1500多名,新创办各类企业80多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城乡富余劳动力1100多名。
组织劳务输出,也促进了各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辽市奈曼旗的保安员、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缝纫工、建筑工,已在北京、上海、沈阳、大连、呼和浩特、长春等大中城市站稳了脚跟,树立了“奈曼劳务”知名品牌。“十五”期间,奈曼旗年平均输出劳务6.4万人,年劳务收入达1.9亿元。赤峰市敖汉旗,2004年全旗劳务输出16.53万人(次),实现劳务净收入4.12亿元,仅劳务收入一项使全旗农牧民人均增收770元。2005年,输出劳务10多万人,实现收入4.5亿多元,相当于全旗种植225万亩玉米,相当于全旗农业人口人均多出4.46亩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