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岳福洪主持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方法步骤,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将在近日报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下发实施。
岳福洪同志在会上强调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这项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注意把握政策,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抓好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