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内蒙古将把3000万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中央下拨的4000多万元灾民春荒救助资金下拨到各盟市。这标志着内蒙古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全面启动,并且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根据上级要求,内蒙古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建立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预算安排,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户管理,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力争6月底之前将上半年的低保金发放到特困农牧民手中。目前,各地登记注册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大部分进入了申请、审核和申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