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至25日,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要求要抓住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好机遇,加快金融业改革开放步伐,使金融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实现飞跃的有力支撑,形成经济社会与金融发展相互推动的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储波、任亚平、哈斯巴根、韩振祥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岳福洪讲话,自治区副主席余德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针对不同产业结构、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多层次融资需求,进一步引进、整合金融资源,健全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扩大融资规模,大中小企业并重,多样化融资方式并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建立起品种丰富、层次齐全、分工合理,各有所长、互联互通、运行高效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形成经济社会与金融发展相互推动的新格局,力争使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有一个大的发展。
会议强调,今后金融工作要围绕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好金融杠杆作用。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大力支持冶金工业,继续支持能源工业稳步发展,重点支持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和盐碱化工。要努力构建服务于非公有经济和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尽快解决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速度慢、与大企业发展脱节的问题。
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民营金融四个方面的合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切实发挥保险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保障功能,发挥保险业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等重要作用。要全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加快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理顺信用社管理体制,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加强与银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与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金融合作,建立更为紧密的金融合作机制。要积极构筑支持对外开放的金融服务平台,抓住2006中国“俄罗斯年”的契机,大力推动与俄、蒙的实质性合作。要多管齐下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筹建产业投资基金,开展各类债券融资,发展场外融资,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水平,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