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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力格同志牺牲后各级领导作出重要批示
www.nmgnews.com.cn   2007-07-21 14:38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5月18日,公安部发出唁电“惊悉宝力格同志5月16日晚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不幸被犯罪嫌疑人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壮烈牺牲,不胜悲恸!宝力格同志面对面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恪尽职守,正气凛然,英勇顽强。在他短暂而光辉的刑警生涯中,曾参与破获许多重大刑事案件,为呼和浩特市的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宝力格同志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新时代人民警察的奉献之歌!在此,我们对宝力格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家属表示深切慰问,敬请节哀顺便。”

  5月1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市市委书记韩志然同志作出批示:“宝力格同志因公付出生命,请一方面对他的事迹认真整理宣传,另一方面对他的家属亲人安置抚恤好。”

  5月19日 ,呼和浩特市市长汤爱军同志作出批示:“玉泉区公安分局民警宝力格在抓捕杀人凶犯时,不顾个人安危,英勇献身,其精神和行为可歌可泣,要认真总结宣传他的英雄事迹,同时,对其妻子、父母及亲属表示深切慰问。请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从优做好家庭的安抚工作。”

  6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在《国内动态清样》2007年第2054期上作出批示:永康同志,公安民警宝力格、派出所所长靳鹏里的事迹十分感人,要学习他们不顾安危,英勇献身,一心为民、死而后已的精神,并请帮助解决其家属的实际困难。

   6月15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国内动态清样》2007年第2054期上作出批示:请景富同志并安季同志落实罗干同志批示,派人实地总结并加以宣传,对家庭的困难同当地商解决办法。

  6月18日,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在《国内动态清样》2007年第2054期上作出批示:请安季同志批阅,落实罗干、永康同志批示。

  6月19日,公安部政治部主任蔡季安在《国内动态清样》2007年第2054期上作出批示:请春生、惠敏同志阅办。抓紧落实罗干、永康同志批示,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

  ……

  在此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同志,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韩志然同志,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同志以及自治区公安厅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的领导也纷纷做出批示,要求做好宝力格同志的英雄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帮助解决家属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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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泉区分局  作者:刘利民(综合)   编辑:李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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