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们有必要致敬的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美国人菲尔普斯和中国人刘翔。
前者获得了8块金牌,兑现了自己赛前的诺言;后者因伤选择在关键时刻退出了比赛。所不同的是,前者本来就不为我们熟悉,离我们很遥远,现在成为神话、被誉为“外星人“则更拉长了这种距离感;后者本来离我们很近,后来因为商业炒作和过分期待离我们很遥远,如今他离开神话还原为“人”,反而觉得离我们很近了。
个人独得8金,菲尔普斯无疑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做出了巨大贡献。刘翔呢?
国家利益,教科书上说“是指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以生存发展为基础的各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在整体上具有好处的事物”。
如果从这个概念上评判刘翔退赛行为的话,很显然他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因为他跑与不跑都没有威胁到国家的生存与发展,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也不可能寄托在一个田径运动员甚至体育运动身上;刘翔退赛虽然对于国家在整体上算不上具有好处的事物,但是坏处可能仅仅是影响到了观众的情绪而已,况且因伤退出对他的运动生涯也是一种保护,并不意味着将来不能比赛。
过去,我们常常在一些有中国参与的赛事里听到“带伤上阵”这个词。当时觉得中国运动员们真的很伟大——自己有伤还能为国争光,为了国家利益舍弃个人利益。而刘翔因伤主动退出比赛的行为,可谓打破了我们曾经熟悉的“带伤上阵”的常规,无疑是从个人利益出发为自己的身体着想。然而,这一“叛逆”举动却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和关怀——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致电刘翔代表党中央表示慰问,此举无疑表明,中国高层的思想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不再因为一味追求国家利益而漠视个人利益,体现了本届中央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追求。
曾几何时,在中国悠久的历史画卷里,“君贵民轻”的封建思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国家利益始终高于一切,统治阶级束缚着草民追求自身利益的话语权。今年,恰好是改革开放30周年,这30年的历史也写满了个体利益与各种团体利益的博弈。因为博弈,中国人的生活才更加富足。这当然要归功于中国官方的思想不断进步,《物权法》就是一个明证。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承认并立法保护私有财产,也是中国尊重个人利益的一个里程碑。
其实,国家利益的根就深植于个人利益之中。只有对一个个鲜活的个体生命的生存际遇深怀由衷的尊重,才能奢谈追求国家利益最大化;只有个体生命活得滋润、自由、自信、从容,才能有国家的真正日益壮大。我想,这也应是“思想解放”的题中之义。
体育就是一个展示个性的舞台。菲尔普斯的赛前立誓夺8金、百米金牌获得者博尔特的冲刺瞬间,无不让我们强烈感受到个性的极度张扬和自信的充分展示。这何尝不是长期尊重个性、包容个性、解放个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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