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新城支行(呼和浩特市新城南街奈伦商厦一楼)
二、股东申请办理股权回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股权出让申请书》(样本由办理单位提供);
2、证券账户卡原件;
3、托管证券确认书原件;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银行卡结算帐户申请书》(样本由办理单位提供)。
三、股东本人不能前来,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样本由办理单位提供);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证券账户卡、托管证券确认书丢失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托管证券确认书丢失的,还需提交《挂失申请表》。
证券账户卡丢失的,办理时需先填写《挂失申请表》(样本由办理单位提供),内蒙古地区的股东交纳挂失报刊公告费用50元,由中心统一组织在中心网站和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在提交《挂失申请表》20日后,股东可申请办理股权回购。
五、股权如因遗产继承原因发生变更,但未做变更登记的,股权继承人还需提交以下变更登记资料:
1、股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样本由办理单位提供);
2、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裁定书;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六、股权如因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原因发生变更,但未做变更登记的,转、受让双方还需共同提交以下变更登记资料:
1、股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样本由办理单位提供);
2、转、受让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转、受让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本人不能前来,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4、经公证部门公证的《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样本由办理单位提供);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股权如因离婚分割原因发生变更,但未做变更登记的,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变更登记资料:
1、股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样本由办理单位提供);
2、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
3、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八、股东填表注意事项:
股权回购过程中的各类表格,股东应如实填写,涉及股东签名的必须在初审人监督下进行。
九、未领取海电红利存折的股东,在办理回购前,应先到建行营业部蓝天市场储蓄所领取红利存折。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