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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经常性稽察工作有关事项的函》的通知
------内计稽查字[2003]603号
内蒙古新闻网 2003-11-07 18:56 

包头市、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赤峰市计划委员会(局)、生态办、各监理公司、达茂旗、四子王旗、东苏旗、大仆寺旗、克什克腾旗、计划委员会(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管理工作,国家计委已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确定为经常性稽察试点项目。目前国家已确定了重点联系旗县和各种报表,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经常性稽察工作有关事项的函》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将2002年年度省级报表和2002年年度重点联系旗县的报表、重点联系旗县2003年月报表及第一季度报表、2002年的各种非报表信息及一次性报送的信息于5月20日前分别报送我委农牧处、稽察办。   二、从今年6月份开始各盟市向我委报送报表和信息时间规定为:①省级和重点联系旗县年度报表及信息在年后1月15日前报送我委。②省级半年度、季度报表及信息和重点联系旗县季度、月度报表及信息在期后5日前报送我委。   三、各盟市必须以书面文字材料和电了邮件的两种方式同时进行报送。自治区计委的电子信箱为:Luo-yh??yahoo.com.cn或nmc??nmxx..net.cn.   四、要求各盟市和重点联系旗县报送的报表和信息必须字迹清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   五、各盟市必须确定各盟市信息报送的联络人员,负责各盟市按期完成信息报送。
关闭窗口 』    编辑:付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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