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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
内蒙古新闻网 2003-11-08 16:58 

  内蒙古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成立于2001年9月,是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的隶属于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差额补贴的处级事业单位,编制数10名。     主要职责   (一)接受自治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   (三)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主要包括依法对国有资产、房产、地产价格的认证,对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的认证,对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及保险理赔索赔等物品价格的认证,对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认证等。接受单位或当事人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   (四)面向社会为生产经济者等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接受委托,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五)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内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工作;办理其它涉及价格的事务性工作。   主 任  张 奎  电话 :4929553 13500690828   副主任  刘泽民  电话 :4929549 13848199911   鉴定科       电话 :4929547   认证科       电话 :4929551   综合科       电话 :492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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