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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 | | | | 内蒙古新闻网 2004-08-2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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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一五”时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内蒙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意义重大。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内蒙古“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内蒙古“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招标对象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招标课题
立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和解决内蒙古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现提出涉及目标战略、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区域发展、对外开放、就业与社会保障、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招标课题选题(详见招标指南)。这些题目主要是提出了研究的范围和方向,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特长确定研究重点和内容。
四、招标要求
1.人员要求
(1)课题组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研究。投标单位必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内蒙古“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5)优化课题组人员结构,课题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不仅要有本领域的专家、学者,还要有实际部门的工作者和相关领域的社会专家参加。
2.研究要求
课题研究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符合中国国情,切合内蒙古实际,具有时代特征和国际视野。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和分析资料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全面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提出问题要鲜明,分析问题要透彻,解决问题要实际。
3.投标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研究课题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
五、招标安排
1.参加投标单位可登录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nmgfgw. cn)和内蒙古经济信息网站 (www.nmg.cei.gov.cn或www.china-nmg.com)的相关条目中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课题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04年8月15日之前通过邮寄方式送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为准),请在邮寄信封上注明“课题招标申请”字样。
3.内蒙古“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投标课题的内容设计、研究方法、研究条件等,对申请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于2004年8月底发布中标公告,并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六、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1.中标单位接到课题中标通知书后,按通知时间到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协议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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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苏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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