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0日上午,包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包头市的食品加工厂进行突击检查。
在对位于建设路中段路北的包头市大华食品厂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无有效卫生许可证进行馍片加工,从事生产加工的13名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加工场所卫生状况极差,厂房墙壁、天花板长满霉斑,馒头坯及成品馍片上苍蝇成群,馍片及馒头坯均直接放置于地面,拖鞋直接放置于成品馍片的包装箱上,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极差。包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其生产加工场所进行了行政控制,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