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月新闻发布会。自治区高院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总结我区多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成就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我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从1993年至今,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01件,其中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65件,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7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8件,二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件。
全区法院对社会影响大、知识产权界、舆论界和公众普遍关注的新类型、疑难案件积极探索。2006年,全区法院首次在全国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中确认蒙牛集团公司的“酸酸乳”未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止了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审结了蒙牛集团公司诉河南安阳白雪公主公司和董建军这起有广泛行业、社会影响和疑难复杂的新类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全区法院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原则、标准被第二次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和保护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讨论稿所采纳。此案的一、二审判决书被《中国商标报告》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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