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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牧民合法权益是消协肩负的职责
内蒙古新闻网 2006-05-30 11:42 

  海拉尔区消费者协会,始终把保护农牧民切身权益,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调解了一起牧业机械质量案,为牧民李东升挽回经济损失34,500元。

  陈旗一牧民李东升于2004年8月20日在海区购买了一台由河北省蒿城市“收蒿城联合收割机厂”生产的“富路”牌92JYGO.9型园捆草机,该机是生产厂家人员直接销售的,并承诺,售后跟踪服务,如该机在生产作业中出现故障,销售人员到作业实地进行维修服务。可是在该消费者购机后的第十九天,该机器即出现大轴断裂的严重故障,于是消费者找销售人员帮助其解决质量问题,却不见其综影,经多方打听,方知其已返回河北。正值收割牧草的旺季,而机器却由于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眼看着牧草收割不回来,自己省吃减用甚至贷款所买的机器成废铁一堆,李东升心急如焚。万般无奈之下消费者于2005年8月25日向海拉尔区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消协给予帮助。

  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牧民李东升所购捆草机虽然由厂家直销,但却由海拉尔铸造厂开具白条,并加盖铸造厂现金收讫章,货款也交给了铸造厂,实质是由铸造厂代卖,所以铸造厂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做大量工作,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明确连带责任,使铸造厂认识到自己应承担该纠份中的连带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铸造厂给牧民李东升退货款,人民币34,500元。

  当李东升接过所退货款时,激动地说“消协是咱牧民的贴心娘家啊!”为表达感激之情执意赠送消协一面锦旗。

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编辑:苏布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