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31日,消费者赵正林在某石油公司房地产开发中心“石油楼”购买一套商品房,使用至2005年7月份,房顶出现渗水现象,并将其卫生间房顶装修损坏,造成近1000元的损失。消费者与开发商交涉,该公司物业管理处给做防水处理,并同意对损坏部分予以维修。但是没有给予及时处理,消费者不能在家正常生活,再次要求尽快解决时,双方发生了争议。2005年月消费者赵正林来到乌兰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该公司尽快给予维修,并赔偿因渗水造成的损失。经乌兰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以下协议:
一、为消费者尽快做防水处理,并恢复原样。
二、同意赔偿消费者因渗水造成的损失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