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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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大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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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多亩玉米遭减产 农户获赔三万九
内蒙古新闻网 2006-05-30 11:59 

  2005年6月5日上午10时,巴彦淖尔市乌中旗消费者协会乌加河分会宏丰投诉站接到辖区宏丰乡常胜村22户农户的集体投诉,称其于2005年4月19日集体从宏丰乡种子站购进玉米籽种真金306型1100公斤,共计播种土地256亩,播种到农田后发现该种子严重出苗不全,长势不旺,出现缺苗断垄现象,据初算出苗率仅为70%,与产品发芽率85%的要求相差很远,就目前情况来看,秋后减产已成定局。

  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深感事件的严重,此事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农民一年的收成,而且会造成群体上访事件,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于是工作人员迅速将情况逐级上报,远在外地的局领导在接到情况反映后,组成了以分管局长为首,经检大队、消费者协会、乌加河工商所为成员的调查小组,并立即开始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尽快取得直接证据,及时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调查组成员驱车直奔现场,经过三个半小时的旅途颠簸,调查组成员到达了现场,并立即进行了现场勘验。现场勘验结果与农民反映情况一致,消费者投诉属实。

  掌握第一手情况后,调查组立即召集了农民代表与种子站负责人,在双方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平息了农民的怒气与种子站负责人的委屈后,工作人员就相关法律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讲解,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供当事人双方参考并与其充分沟通。经过一天的激烈讨论,在工作人员反复地做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农民消费者与经营者终于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按150元/亩的价格对农民进行一次性赔付,就256多亩的出苗不全的农田,赔偿共计39000元。至此调解工作圆满完成,消费者与经营者当场表示满意。

  此件由种子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者群体投诉在三天内圆满的解决,得益于工作人员的高素质、领导的重视与服务三农的意识的增强。同时,调查组工作人员在此件群体投诉中做到了“投诉受理快、机构反应快、现场处理快”的“三快”,从而使投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

关闭窗口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编辑:苏布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