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中国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与赤塔市政府于2005年11月10日签署的友好合作协议,双方商定实施以下方案:
经济领域
1.完善和改进各个领域的合作形式与方法,促进呼伦贝尔市与赤塔市的繁荣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此双方将:
2.组织推介投资项目和有实力的投资者的信息交流(实施期限:每季度一次)
3.分别在赤塔市、呼伦贝尔市举办《边境地区投资活动问题与前景》国际研讨会暨商品展销会(实施期限:2006年10月在赤塔市,2007年10月在呼伦贝尔市)
4.加强国际法律与经济问题的调研,交流环保方面的工作经验(实施期限:整个合作期)
5.组织呼伦贝尔市与赤塔市大型工业企业领导层及小商业者(每团组5人)交流互访。(实施期限:一年两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