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如何才能管好用好有限的资金,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好更快地推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应引起各级干部的高度重视。
管好资金,合理使用资金,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为了制止新农村建设中各项资金的不合理走向,当时的巴彦淖尔盟行政公署早在2000年就发出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在乡镇苏木建立审计机构,配足审计人员,健全审计制度,认真做好审计工作,把好资金使用关。市审计局也要求各级国家审计机关要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对乡镇苏木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一要按照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乡镇苏木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知识更新,加强审计业务培训,积极帮助他们提高审计业务水平;二要定期开展审计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乡镇苏木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能力;三要对乡镇苏木审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水平;四要广泛宣传内审工作的成果和典型事迹、成功经验,以鼓舞内审人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五要积极与当地领导协调,尽可能解决审计人员的外勤补助和其它困难;六要帮助乡镇苏木制定审计工作考评办法,定期对各乡镇苏木的审计工作进行考核,对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此推动乡镇苏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其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只有做好以上工作,才能进一步搞好农牧区的审计工作,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