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11·11矿难还没有收拾利索,又闻贵州、河北、山西矿难的血腥,那么多的生命居然在一瞬间就不存在了,带着鲜血的煤炭还是那么执著地收获着利益的最大化。如果说同情也是一种善良,我突然省悟,面对连续的矿难,我们连同情的资格也丧失了,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过使我们的家庭温暖的那股暖气,是哪里的煤炭烧热的,这些煤炭是不是也带着鲜血。不是要忏悔,实际上,被矿难欺负了的同情一钱不值。
我们应该弄清楚的是,难道一些地区的富裕一定要以那么多无辜的生命作为必须支付的成本吗?这绝对是一个悖论。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诉求是对生命的尊重,这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如此对生命轻视的行为不断发生,还能指望尊重?
还好,自治区政府在乌海11·11矿难发生之后出台决定:煤炭生产中,死亡1个人罚款100万元牎无疑,这是一个对生命负责任的决策。我们担心的是,如果不颠覆那个“富裕必须支付生命成本”的悖论,就是罚100万元也有人敢继续制造矿难。原因很简单,矿难虽然欺负了我们的善良,肯定要受到谴责,但是,那黑不溜秋的煤炭背后的白花花的银子真是太诱惑人了,一般的操守根本抵挡不了牎那绝对是对高尚的一种挑战。要不这矿难咋就没完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