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经 济 | 文 化 | 旅 游 | 招 商 | 民 族 | 法 制 | 百 姓 之 声 | 新 闻 出版 | 人 才 | 图 片
呼和浩特地区天气预报:晴西风4级温度:16℃—2℃
·明辨荣辱从我做起
· 经济适用房要让百姓切...
·我区经济适用房现状
·养生堂 佳蔬良药话荠菜
·别让劣质文具伤了孩子
·知荣辱 明是非 识善恶...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
·用“八荣八耻”检验干部...
·职业精神焕发的光彩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
·站起来说话
·消费税调整传达科学发展...
内蒙古年度经济人物走上星光大道
知荣辱 学做人
内蒙古选手在墨西哥国际田联竞走挑战赛中夺金
万里黄河苏醒了
关爱残疾孩子
城市公办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任何费用
内蒙古新闻网 2006-03-29 08:22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记者刘奕湛)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进一步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公共服务,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的。

  《意见》要求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关闭窗口 』    编辑:涛娅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联系方式
国内统一刊号:CN15-0002 邮发代号:15-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1号 邮编:010016
订报热线:0471-6635547 广告业务联系电话:0471-6964914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