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齐齐哈尔市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彻查严究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警醒和反思:怎么才能不让“假药杀人”的悲剧重演!
首先,是不是有了一纸认证,就可以万事大吉?据媒体报道,“齐二药”为完成GMP认证,仅投入就高达3000万元。而在获得GMP的合法外衣之后,“齐二药”业主为追求利益,让60%的老职工下了岗,大量雇佣临时工。许多招聘的临时工既没学习,也没培训,他们对于药品原材料的使用也十分随意。更为惊人的是,这家企业的一些检测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发现原料有问题并上报,但最终还是被利欲熏心的管理者放行了。
如此一家药厂,居然生产着100多个“准”字号药品,还拿到了各级质量认证证书,难道我们的管理部门发了证书就能高枕无忧,可以让证书去“监管”那些无良商吗?
其次,是不是一家监管,其他部门就可作壁上观?在此次事件中,我们的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管理漏洞也暴露无遗。据联合调查组调查,江苏省泰兴化工总厂不属药品生产企业,也不生产“丙二醇”。该厂有关购进、销售“丙二醇”的行为,实质上均为犯罪嫌疑人王桂平使用该厂及江苏美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票据所为。该犯罪嫌疑人是用价格低得多的“二甘醇”冒充“丙二醇”,当地市场管理的混乱可见一斑。正是这样的土壤,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制售假冒伪劣的机会。其实,只要源头上的任何一个环节强化了监管,这场灾祸就可能被制止。
用生命代价换来的惨剧,再次向我们的执法部门敲响了警钟———市场管理谁也不可缺位!
(据新华社上海5月18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