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中央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三农三牧”工作,经过全区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区农村牧区经济长足发展,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事业得到长足进步,改革不断深化,农牧民生活不断改善,农村牧区发生着深刻而又崭新的变化。
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新形势,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没有城乡协调发展,就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没有和谐的农村牧区,就难以实现构建和谐内蒙古的奋斗目标;没有农村牧区的全面小康,就难以实现全区的全面小康;没有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的现代化,就难以实现全区的现代化。
扎实推进我区“三农三牧”工作,必须突出抓好三个重点环节:
第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一是要深化农牧业结构调整。要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继续提高“三个比重”。要大力发展畜牧业特别是农区畜牧业,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依托优势资源和优势企业,加快农畜产品转化步伐。二是要积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要积极适应资源环境约束和市场竞争,加快推进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抓好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力推进农牧业机械化,积极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努力增加农牧业科研投入,不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使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是要切实提高农牧业效益。要围绕主导产业,重点扶持生产型和流通型龙头企业,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创品牌,要围绕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努力建设一批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和生产基地,积极推进农畜产品生产向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形成企业与农牧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第二,要大力推进城镇化。一要加快农牧民转移进城步伐。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就业、社保等城乡配套改革,消除体制障碍和政策壁垒。要全面清理对农牧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把扩大就业作为推进农牧民转移的重要任务来抓,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努力为农牧民进城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力争“十一五”期间,我区城镇化率要达到55%。二要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中央要求,稳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促进公共财政、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倾斜、延伸和覆盖。要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集中财力物力,在应该投入和建设的地方真正取得突破。要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各项事业,不断提高农牧民的生活质量。要充分发挥政府财力的引导作用,广泛发动农牧民投工投劳,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牧区建设。
第三,要提高农牧民收入、促进农牧民全面发展。既要抓好农牧业生产,挖掘内部增收潜力;又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力转移、国家政策扶持,形成外部增收能力,内外结合促进农牧民收入来源多元化、增收稳定化。要切实加强农牧民思想道德建设,优先发展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加强各种适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村牧区劳动者素质,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公共医疗卫生事业。总之,要通过我们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培育和造就新型农牧民,加快建设新农村新牧区。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三农三牧”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服从服务于“三农三牧”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方针政策,确保落实到位;要抓住制约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要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
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区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开创内蒙古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