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洪洞县“12·5”新窑煤矿爆炸事故震惊全国,105条鲜活的生命逝去。人们不禁要问,山西省一年内连续发生三起重大矿难,这到底是怎么了?矿难为何屡禁不止?这么多的人死去,为什么就唤不醒有关人员麻木的神经?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可为什么矿难屡禁不止?权钱交易、利益驱动、有法不依、视生命如草芥恐怕是主要原因。有了权钱交易,监管与有关部门就失了灵,就成了金钱的俘虏;抓老鼠的猫最终被老鼠迷倒,监管人员成了矿主的知心人与通风报信者,成了矿主的保护伞。即使不与矿主同流合污,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矿主的无法无天为所欲为。而有的监管部门疏于管理,满足于形式主义与花架子;对下检查时走马观花,上级来检查时摆花架子,这也为不安全因素提供了土壤与条件。
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不做大手术恐怕是难以治愈。临汾市市长李天太在“12·5”特大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说:“发生这起事故有以下原因,一是煤炭生产管理混乱;二是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惩罚并举的威慑力不强。”临汾市将出重拳、下猛药,用铁的意志“严查”,用铁的手腕“严治”。我们期待这样的承诺能落到实处,能让生命拥有尊严。
尊重生命,让每一个生命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力是全社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