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经侦大队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巴彦高勒镇北滩村二组组长付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2008年5月3日,磴口县经侦大队接到巴彦高勒镇北滩村二组村民举报,该组组长付某管理本组财务,账目混乱,并采用各种手段,侵占村民钱款。经磴口县经侦大队两个多月的查证:北滩村二组组长付某在2006至2008年5月,在给村民发放征地和青苗补偿费及收取村民欠款过程中,利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管理本组财务的职务之便,采取收入少入账的手段,将征地和青苗补偿费及社员欠款等共计55937.33元占为己有。犯罪嫌疑人付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涉嫌职务侵占罪。案发后,付某积极退赔钱款,现已将侵占的钱款全部“吐出”。 |